
台北市視障按摩服務網-最新消息
台北市視障按摩服務網-服務專線
台北市視障按摩服務網 地址:104台北市林森北路101號11樓之3 TEL:02-21002425 FAX:02-21002632
台北市視障按摩服務網-最新消息
台北市視障按摩服務網-服務專線
台北市視障按摩服務網 地址:104台北市林森北路101號11樓之3 TEL:02-21002425 FAX:02-21002632
首頁 > 按摩保健專區
盲人按摩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之 07200
按摩
中華民國95年2月
按摩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
壹、按摩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說明
一、 按摩技術士技能檢定乙、丙級規範,於民國七十年十二月十六日,以台內職字第51592號函公告。自七十一年起實施丙級檢定,並於七十六年開始辦理乙級技能檢定。為配合本行業之技能發展,並提升專業人員之技能水準,於九十四年再邀集專家學者、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等再予修訂。
二、 按摩技術士技能檢定,是我國現行唯一專為視覺障礙者辦理之技能檢定。依據「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37條「非視覺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及「按摩業管理規則」中規定:凡從事按摩業者,應通過技能檢定,憑技術士證,向地方政府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證後才能執業。所以擬從事本行業者,均須通過本職類技能檢定。
三、 為因應國內按摩技術的發展趨勢,並迎合按摩市場之需求,特將本規範之技能內涵和相關知識等,作適當的修正,使內容較為完整,服務品質更提升,技能更趨落實。
四、 在丙級中,將技能標準與相關知識作較明確的釐訂,其手法的施用範圍略予增廣,並增列職業素養,以提高正確之工作態度。
五、 由於現今社會遽變,環境與生活方式異於往昔,因而衍生有下列三症候群:
(一) 現代化症候群:因工作緊張、精神壓力、焦慮與疲絀等所引發之身心症。
(二) 工業化症候群:因污染、噪音、生產機械化或機具龐雜等,所造成的職業病或大眾公害、意外傷害等也與日俱增。
(三) 高齡化症候群:因人體退行性的改變,或生活失調等,所導致的老化症。
針對上列三種症候群之改變,對人體保健和復健的服務業,極需高層次的按摩技能與服務品質始能勝任。故本次修訂乙級技能檢定規範時,修訂基本手法一工作項目,並將各工作項目、技能種類、技能標準及相關知識欄中,在原規範內容範圍內加以重新修訂,使各項技能更明確完整,技能更落實。
本職類係針對視覺障礙者之技能檢定,應檢資格除應為視覺障礙合於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規定取得身心障礙者手冊外,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持有證明文件者,得參加各級技術士技能檢定。
(一) 丙級:年滿十五歲或國民中學畢業。
(二) 乙級:
1. 取得丙級按摩技術士證後,從事按摩工作三年以上者。
2. 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並取得按摩丙級技術士證。
3.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後,接受職業訓練時數累計1,600小時以上者。
4. 持有「按摩技術士執業許可證」者,並從事按摩工作六年以上者。
貳、按摩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
70.12.16 台內職字第51592號公告
82.4.28.台勞職檢字第23837號修正公告
95.02.17勞中二字第0950200138號修正公告
級 別:丙級
工作範圍:從事人體按摩,消除疲勞與調理機能。
應具知能:應具備下列各項技能與相關知識。
工作項目 |
技能種類 |
技能標準 |
相關知識 |
一、 基本手法 |
(一) 輕擦法 |
能分別運用手指、指髁、手掌及掌跟等,實施正確的輕擦。 |
瞭解各種基本手法要領及運作時應注意事項。 |
|
(二) 揉捏法 |
能分別運用手指、手掌、掌跟及手肘等,實施正確的揉捏。 |
|
|
(三) 按壓法 |
能分別運用手指、手掌、掌跟及手肘等實施間歇性或持續性的正確按壓。 |
|
|
(四) 扣打法 |
能分別運用拳打、切打、掌打、含氣打及柳手式等手法實施正確的扣打。 |
|
|
(五) 震顫法 |
能分別運用雙指、雙拳、雙掌、拳掌、拳指、抓舉等震顫手法。 |
|
|
(六) 曲手法 |
能在人體有關部位,正確運用車輪式、突手式、挫手式及橫手式等手法。 |
|
|
(七) 運動法 |
能於各關節實施正確的屈伸、收展、迴旋及牽引等輔助運動。 |
|
二、 臨床應用 |
(一) 頭部按摩 |
能運用各正確手法,按照一定時間,依序施予頭部各適宜部位。
1. 能運用正確的手法。
2. 能依一定的順序運作。
3. 能在正確的部位運作。
4. 能以適當的力量運作。 |
(1) 瞭解各種疲勞成因,及其因應手法。
(2) 瞭解適宜或不適宜按摩的各種疾患。
(3) 瞭解運作前應有之準備,及運作中之應變措施。
(4) 瞭解對接受按摩者的健康狀況,或某些症狀在運作時應採之手法。
(5) 瞭解人體組織如骨骼、肌肉、循環、神經、消化、排泄和內分泌等系統的功能。
(6) 瞭解經絡與穴位的應用。
(7) 瞭解在運作過程中,雙方應有之姿態,及應行注意事項。 |
|
(二) 頸部按摩 |
能運用各正確的手法,按照一定時間,依序施予頸部各適宜部位。
1. 能運用正確的手法。
2. 能依一定的順序運作。
3. 能在正確的部位運作。
4. 能以適當的力量運作。 |
|
|
(三) 肩、背部按摩 |
能運用各正確手法,按照一定時間,依序施予肩、背部各適宜部位。
1. 能運用正確的手法。
2. 能依一定的順序運作。
3. 能在正確的部位運作。
4. 能以適當的力量運作。 |
|
|
(四) 胸、腹部按摩 |
能運用各正確手法,按照一定時間,依序施予胸、腹部各適宜部位。
1. 能運用正確的手法。
2. 能依一定的順序運作。
3. 能在正確的部位運作。
4. 能以適當的力量運作。 |
|
|
(五) 腰、臀部按摩 |
能運用各正確手法,按照一定時間,依序施予腰、臀部各適宜部位。
1. 能運用正確的手法。
2. 能依一定的順序運作。
3. 能在正確的部位運作。
4. 能以適當的力量運作。 |
|
|
(六) 上肢按摩 |
能運用各正確手法,按照一定時間,依序施予上肢各適宜部位。
1. 能運用正確的手法。
2. 能依一定的順序運作。
3. 能在正確的部位運作。
4. 能以適當的力量運作。 |
|
|
(七) 下肢按摩 |
能運用各正確手法,按照一定時間,依序施予下肢各適宜部位。
1. 能運用正確的手法。
2. 能依一定的順序運作。
3. 能在正確的部位運作。
4. 能以適當的力量運作。 |
|
|
(八) 統整按摩 |
能運用各正確手法,在規定時間內,依序完成全身統整按摩。
1. 能運用正確的手法。
2. 能依一定的順序運作。
3. 能在正確的部位運作。
4. 能以適當的力量運作。 |
|
三、 生理與衛生 |
(一) 認知人體各器官 |
能瞭解並認識人體各器官的正確名稱、位置、構造與功能。 |
(1) 瞭解人體各部骨骼、關節的構造及功能。
(2) 瞭解人體各部肌肉的組織與功能。
(3) 瞭解人體神經、循環、消化、排泄、內分泌、呼吸與感覺等系統的構成和功能。
(4) 瞭解簡易之護理與公共衛生常識。 |
|
(二) 護理與衛生 |
能運作簡易之護理與衛生技術。 |
|
四、 職業素養 |
正確的工作態度 |
1. 能瞭解按摩業的相關法規。
2. 能保持整潔的儀容。
3. 能有親切及專注的工作態度。 |
瞭解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及按摩業相關法規。 |
參、按摩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
70.12.16.台內職字第51592號公告
82.4.28.台勞職檢字第23837號修正公告
95.02.17勞中二字第0950200138號修正公告
級 別:乙級
工作範圍:從事人體按摩,紓解痛楚與復健功能。
應具知能:除應具備丙級技術士之各項技能、相關知識與職業素養外,並應兼具備下列各項技能與相關知識。
工作項目 |
技能種類 |
技能標準 |
相關知識 |
一、 臨床應用 |
(一) 瞭解痛楚原因 |
能瞭解痛楚之原因與徵象。 |
(1) 瞭解各種痛楚之原因與徵象。
(2) 瞭解各種解剖生理、臟腑經絡。 |
|
(二) 按摩手法 |
1. 神經痛按摩:
2. 神經麻痺症按摩:
3. 風濕痛按摩:
4. 痙攣痛按摩:
5. 消化系統障礙按摩: |
(1) 瞭解按摩復健作用和原理。
(2) 瞭解按摩復健的原則和復健手法。
(3) 瞭解辨症增減手法,及在運作中各種應變措施。
(4) 瞭解各種介質之功效與應用。 |
二、 功能訓練 |
功能訓練法 |
1. 能指導各種功能訓練。
2. 能做簡易之照護與衛生技術。 |
(1) 瞭解功能訓練的作用和原理。
(2) 瞭解復健期間,患者應行注意事項。 |
肆、按摩基本手法、名稱及常施部位對照說明
基本手法 |
應用手的部位 |
運用方法 |
常施部位 |
附註 |
||
一
、
輕
擦
法 |
手
指 |
拇指腹 |
以拇指腹擦體表。 |
手掌、手指、腳趾、手腳背等。 |
|
|
兩指腹 |
以拇指和食指輕挾擦之。 |
手指和腳趾。 |
||||
四指腹 |
除拇指外,以其他四指腹擦之。 |
頭、頸、顏面、胸、腹和上下肢等。 |
||||
指髁輕擦 |
屈曲四指,以指髁擦之。 |
頸。 |
||||
手掌輕擦 |
以手掌密觸肌膚,略加按壓而擦之。 |
全身較廣闊部位。 |
||||
掌跟輕擦 |
以掌跟密觸肌膚,略加按壓而擦之。 |
腰、臀和大腿等。 |
||||
二
、
揉
捏
法 |
手
指 |
拇指 |
以拇指腹略施輕壓而揉之。 |
頭、頸、肩、背、腰、臀、上下肢等。 |
|
|
兩指腹 |
以拇指和食指捏住肌肉揉之。 |
頸、跟腱、手指和腳趾等。 |
||||
四指 |
以四指腹在體表肌肉揉之。 |
頭、頸、顏面、肩、背、胸、腹和上下肢等。 |
||||
抓舉揉捏 |
以拇指和四指相對抓舉肌肉揉捏之。 |
頸、肩、腰、腹和上下肢等。 |
||||
手掌揉 |
以手掌面密觸肌膚,揉之。 |
肩、背、臀、上下肢、胸和腹等。 |
||||
|
掌跟揉 |
以掌跟密觸肌膚而揉之。 |
頭、肩、背、腰、臀、上下肢、腹部等。 |
|||
手肘揉 |
以曲肘密觸肌膚而揉之。 |
肩、背、腰、臀等。 |
|
|||
三
、
按
壓
法 |
手
指 |
拇指壓 |
以拇指施壓力。 |
全身各部位。 |
|
|
兩指壓 |
以拇、食指或中、食兩指施壓與挾壓之。 |
頸、手掌、手指、腳趾和跟腱等。 |
||||
四指 |
以四指施壓力。 |
頭、頸、顏面、胸和腹等。 |
||||
手掌按壓 |
以掌心施壓力。 |
脊柱、胸、腹、腰和臀等。 |
||||
掌跟按壓 |
以掌跟施壓力。 |
背、腰、臀和大腿等。 |
||||
手肘按壓 |
曲肘部,以鷹嘴突向下壓。 |
肩、背、腰和臀等。 |
||||
四
、
扣
打
法 |
拳打 |
微握拳,以小指側向體表搥之。 |
肩、背、腰、臀和上下肢等。 |
|
||
切打 |
雙掌合併伸直五指,以小指側擊體表。 |
頸、肩、背、腰、臀和上下肢等。 |
||||
掌打 |
伸張五指掌心微陷,拍打體表。 |
肩、背、腰、臀、胸、腹等。 |
||||
含氣打 |
兩掌合抱,以掌背輕搥體表。 |
肩、背、臀和上下肢等。 |
||||
柳手式 |
五指下垂,搖動腕部,再以指頭輕觸體表掃散之。 |
頭。 |
||||
五
、
震
顫
法 |
雙拳震顫 |
一拳按體表,另手握拳互擦指踝。 |
頭。 |
|
||
拳掌震顫 |
一掌按體表,另手握拳在指背擦之。 |
頭、胸、腹。 |
||||
拳指震顫 |
一拳按體表,另手以食指插入拳內搖動之。 |
頭和後頸。 |
||||
雙掌震顫 |
雙掌輕按體表,再予震顫。 |
胸、腹、腰。 |
||||
雙指震顫 |
以雙手食指輕入耳道,再予震顫。 |
耳道。 |
||||
抓舉震顫 |
雙手抓舉肌肉,再予震顫。 |
肩、頸、腹、腰和上下肢等。 |
||||
六
、
曲
手
法 |
車輪式 |
四指微屈,輕至於體表,順序向前屈滾,如車輪前滾。 |
背、腰和臀等。 |
|
||
突手式 |
伸展五指,當四指觸擊體表時,手指內屈以指髁輕扣之,手指內抓碰擊掌心,使其發出響聲。 |
背、腰、臀和上下肢等。 |
||||
挫手式 |
又名挫指節,可分為拇指和四指挫指節。將手指指腹輕放於體表,稍向下壓,以末節關節作急速屈伸搖動,使震動傳至施術部位。 |
頭、頸、肩、背、四肢等。 |
||||
橫手式 |
伸展五指,以小指側觸擊體表,做前後搖動,並移動部位。 |
頸、肩、背、臀和上下肢等。 |
||||
七
、
運
動
法 |
伸展頸部 |
做頸部前、後、左、右伸展動作。 |
|
|||
迴旋頸部 |
緩緩做頸部迴旋動作。 |
|||||
肩部迴旋 |
緩緩做肩關節迴旋及內收動作。 |
|||||
伸展上肢 |
做上肢各關節屈伸迴旋之動作。 |
|||||
牽引上肢 |
坐姿,應檢者立於前或後。雙手握手指掌部,緩緩地向前做對抗牽引,再抖動上肢。 |
|||||
屈膝屈髖 |
仰臥,應檢者居側。首先屈膝,一手握膝關節,另一手握住腳踝上緣,緩緩向腹部推進。一手握膝關節,另一手握腳踝上緣,屈膝,緩緩做髖關節迴旋動作。 |
|||||
背伸下肢 |
俯臥位,應檢者立於側。一手按於腰部,另一手托住膝關節上緣,緩緩往上舉。 |
|||||
旋腰牽引 |
側臥位,應檢者居後方。施術者一手扶住被術者的肩部向後扳動,另一手扶住臀部大轉子附近前推,再以雙手同時稍微同力加壓,使腰部產生被動性的旋腰牽引運動。一側做完後,再施對側。 |
|||||
伍、乙級按摩新增手法名稱及常施部位對照說明
手法名稱 |
運用方法 |
常施部位 |
搓法 |
兩手手掌夾住肢體之一定部位,相對用力做方向相反的來回快速搓揉,及雙掌對揉的動作。 |
四肢及斜肋部 |
魚際擦法 |
掌指併攏微曲成虛掌,用魚際及掌跟部緊貼皮膚,做直線往返摩擦。 |
上肢和下肢 |
側擦法 |
手掌伸直,用小魚際緊貼皮膚,做直線來回摩擦。 |
肩、背、腰骶及下肢 |
肘推擦法 |
曲肘,用鷹嘴突部著力向一定方向推進。 |
腰、背、脊柱兩側膀胱經及臀部 |
抹法 |
用拇指螺紋面或手掌緊貼皮膚,做上下左右或弧形曲線往返推動。 |
頭面部、掌指部及脘腹部 |
撥法(彈撥法) |
以拇指按壓局部肌肉、肌腱或經絡穴位,直至有酸脹感後,立即和肌纖維成垂直方向撥動。 |
肩、背、腰、臀、上肢、下肢等部位 |
彈筋法 |
拇指和食指指腹相對,緊捏肌肉和肌腱,先向上用力提拉,然後迅速放手,使其彈回,有如拉弓射箭狀。 |
肌肉、肌腱 |
碟轉掌壓法 |
用手掌平放於腹部,做緩慢柔和的順時針方向旋壓。著力點依照小魚際、掌跟、大魚際、四指指腹的次序反覆周旋。 |
腹部 |
點法 |
用拇指指尖或指髁施力點壓穴位。 |
全身各穴位及骨縫 |
經穴按摩
台北市按摩業職業工會 地址:10443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101號11樓之3 TEL:02-2100-2425 FAX:02-2100-2632
e-mail address: masseur@ms72.hinet.net
Copyright © 2010 TAIPEI BLIND MASSAGE SERVICE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台北市按摩業職業工會部落格 Design by Redwall